溫泉規劃中如何獲取土地使用權?
作者:海森溫泉設計研究院 發布時間:2017-03-30 閱讀量:0
溫泉規劃的土地使用權獲取,按照土地性質可分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兩種形式。
1.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
如果獲取的土地是為了開發建設(有建筑物構筑物等),合法穩妥的程序是向政府購買合法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與集體土地相比,國有土地權益更受保障,后期權益糾紛可能性更小。
2.集體建設用地流轉
如果有意投資農村集體所有的已建溫泉項目,可通過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的方式獲取土地使用權,詳情仍需參照各地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辦法》等相關條例。